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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用于背板后
  • 用于挂轨和挂钩
  • 依据 EN 15939 标准,在 A 型测试架中,承重为 45 kg/个(每个柜体须配置一对 SAH 吊码;不允许使用不带吊码的部件,如端层板)
  • 通过 3 个侧销固定于侧板中并锁紧于背板槽内
  • 背板到侧板后边缘须不小于 16 mm
  • 坚固的调节螺丝和转动装置实现快速便捷的高度调节:± 8 mm
  • 深度调节:最大 25 mm
  • 侧向调节:± 3 mm,用于挂钩;± 7.5 mm,用于固定挂轨
  • 调节螺丝得到可靠的固定,以防意外移动
  • 卸下时抬起高度:7.5 mm
  • 挂钩:挂钩的特殊结构设计可有效防止柜体脱落
  • 适用于与 B 型、H 型或 M 型挂轨配合使用
  • 镀锌钢 - 完全可回收
  • 必须始终拧入式安装于柜体内
  • 通过特殊螺丝实现选配的“防脱落保护”功能

建议:
  • 请单独订购 SAH 215 盖板
  • 套装包含用于选配防脱落保护装置的特殊螺丝

关于柜体吊码的承载能力和配件的信息
在使用柜体吊码和配件时,必须遵守以下基本承重规范:
  • 本公司不对家具的设计、材料的选用及制造质量承担保证责任。
  • 墙体的材料质量及状况均不在本公司的保证范围之内。
  • 我们提供的吊码挂钩必须与墙面用胀栓配合使用,并且仅适用于安装在实心砖、实心砂石灰砖、混凝土或工程用砖上。必须在墙面上钻一个直径为 8 mm 的孔,并将塑料墙面用胀栓敲入孔内,使其与墙面齐平。吊码挂钩必须拧入足够的深度,以确保其至少有 10 mm 的长度突出于墙面。
  • 对于其他墙面材料的安装,必须使用商用的专业型安装部件。
  • 胀栓和螺丝的型号必须相互匹配。不得使用普通刨花板螺丝替代墙用螺丝。
  • 安装挂轨:
    - 每个吊码旁边都配有 2 颗 ø 5.5 x 50 mm 的特殊螺丝
    - 当柜体宽度超过 900 mm 时,须在每个柜体背面的中间位置额外安装 1 颗 ø 5.5 × 50 mm 的特殊螺丝(A 型、B 型和 H 型)。
  • 无独立柜体吊码时不得安装附加部件,如端层板。
  • 家具制造商/经销商须确保所销售的家具符合销售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 EN 14749 家具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。
承重 kg
45 千克
去除防护
不带防脱落保护装置
柜体铰链侧边
包装单位
100 件
货号
1069643
Технические подробности
Belastbaarheid kg 45 kg
Aanslagzijde links
uitvallbeveiliging without lift off guard
Geïntegreerde diepteverstelling max. 25 mm
achterwandverspringing 16 mm
EAN 4023149365607
Bestelnr. 1069643
VE 100 Stuk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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